党委常委、副校长苟兴龙获聘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作者:宣教审理科 来源:中纪委网站 发表于:2024年03月04日 文章点击数:1908 【打印】
2024年3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苟兴龙获聘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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