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常委、副校长苟兴龙获聘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2024年3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苟兴龙获聘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