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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良臣:清白家风最为贵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表于:2017年04月18日 文章点击数:3100 【打印】

  明代廉吏卫承芳,一生秉承卫氏家风,弘扬淇竹精神,对上“清忠正直”,对下“清白自矢”。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他熬尽了生命的最后“一滴油”,于任上殉职。史料载:“归葬之日,子孙至鬻田宅,以毕丧事。”这位阁臣高官、一代醇儒,留给后人的并无高楼大院,而是淇竹风骨、清白家风。

  简静刚毅,政声不凡得民心。卫承芳坚定“天道高远,民心是路”的指向,怜悯百姓,以民为本,因而处事果断,简静刚毅。

  万历十四年(1586年),浙江全省荒年,地处瓯江出口处的温州较之其他地区可谓丰收,于是有奸民倒卖粮食牟利,致使米价飞涨。时任温州知府的卫承芳对此颁布禁令,严惩奸商,同时统计饥荒人口,给予赈济。

  卫承芳在温州知府六年任上,政声卓著,深得民心。《温州府志》载:“遇事能断……丝粟不染。”

  在后来的户部、吏部尚书任上,他同样勇于任事,清廉有为。礼部称其“有亭亭特立之节,无矫矫啖名之心”。《明史》中说:“万历间,南京户部尚书有清名者,前有张孟男,后则称承芳。”

  光前裕后,清白家风励后人。卫承芳廉正清忠效力朝廷,勤政呕心体恤百姓,不仅是一代廉吏,更是卫氏族人中的俊杰楷模,为后裔子孙树立起了精神丰碑。

  《卫氏宗谱》记载,明万历甲寅年夏月,卫承芳亲笔为支系族人撰写碑记,在《四川万县尹方登遗爱碑记》中告诫后裔俊秀:“史传备记循良,要以所居民富,所去民思为实效……忧在民穷,勤在民事,兴在民利,除在民害”;明万历三十二年甲辰年三月撰写的《市郭里陈渡乡八圣宫万人灯碑记》中,则训诫做人要懂礼数、有恒心。

  继烈考之事迹,启后代之瞻依。卫氏十五世孙卫心浩在《家祠记》中感念卫承芳的清忠品德,留下抒怀敬仰的文字:“箕裘未坠,世哉其英……”

  时过200年后,达川卫氏族人商议,又定下祠规26条,刻在墙壁上,与淇竹家风、勤善醇德的内涵互相辉映。祠规奖罚分明,惩恶扬善,约束不肖子孙,教育本族子弟发愤读书,行善仗义,扶贫济困,不得做有辱家族家声之事。这些内容与卫承芳为官做人品性一脉相承,成为子孙牢记在心的精神财富。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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