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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乃为官之本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6月22日 文章点击数:3251 【打印】

为贫而仕,虽乘委吏,止为禄养。未尝于禄养之外,有别径也。若舍此而外,多求便利,即为幕夜。杨伯起之“四知”,言之已可凛矣。昔人云:“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又云:“从来有名士,不用无名钱。”试思长吏于民,论到钱处,亦何项为有名乎?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为妻孥连累。清夜自省,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

                           ——《亲民官自省六戒》(清·于成龙)

■译文

由于生活贫困而当官,虽然分给田土委任官职,也只是为了供给必需。在给予薪金满足生活必需之外,并没有别的路子。如果除此之外,多方追求便宜利益,不分昼夜追逐,是可耻的。杨伯起的“四知”说,足以给人以醒悟和警惕。从前有人说:“士大夫如果贪图一文钱,人格便不值一文钱。”又说:“从来有名的贤士,不使用来路不正的钱财。”试想一想吏官从老百姓那里拿取钱财,又有哪一项是来路正当的呢?拿了别人的钱而不给别人干事,连鬼神也要责骂,死了来世也要变成犬马报答别人。接受别人钱财而替别人干违法事,法律是严厉无情的,必然要牵连自己的妻室儿女。夜深人静时自我反省,不禁冷汗直流。因此,不可不引起警戒。

■解读

本段话选自被康熙赞誉为“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龙撰著的《亲民官自省六戒》第三戒绝贿赂。于成龙认为廉洁是为官的基本操守,受贿则“一文不值”。他告诫自己在内的所有官员说:“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为妻孥连累。清夜自省,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不仅讲明清廉重要性,也阐明了贪腐受贿后果的严重性,从而引申出只有廉洁自律,才能正确地行使职权的道理。

虽然于成龙所生活的时代和所处的制度和我们现在无法相比,但他“以民为本、勤政清廉、敢于担当”的为官精神,对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依然具有深刻的警醒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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