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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党内问责案例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于:2020年10月15日 文章点击数:2884 【打印】

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1.蒲江县投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敏莉因本单位长期违规使用和停放公务用车被问责问题。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蒲江县投促局驾驶员袁某每日下班后将单位公务用车开回家中停放,用于次日接送单位同事上下班。曹敏莉作为分管领导,在明知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且未严格执行指定地点停放公务用车制度等行为时,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提醒和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曹敏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华社区党总支书记祝建平因履行禁毒管理职责不力被问责问题。2020年4月,公安机关在华阳街道利民二街一居民出租屋内查获制毒窝点,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毒品、制毒工具及管制枪具等。祝建平在街道禁毒工作挂黄牌期间,履职不力,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未督促社区网格员加强易制毒场所的管理排查,出现入户排查流于形式、禁毒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社区禁毒工作存在较大漏洞。2020年5月,祝建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金牛区驷马桥街道高笋塘社区党委书记吴志萍对社区资金监管不力被问责问题。2020年4月,高笋塘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财务出纳李丽(另案处理)办理转账后未及时交还社区公账网银U盾,后违规使用U盾被电信诈骗,致使社区资金被不法分子转走,造成严重损失。吴志萍作为社区党委书记,在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中,未按照相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社区公账被诈骗。2020年7月,吴志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邛崃市临济镇卫生院副院长黄琼因未及时制止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生开展诊疗活动被问责问题。邛崃市临济镇卫生院医生朱继川于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邛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暂停执业活动。黄琼在担任该卫生院副院长并主持工作期间,明知朱继川在暂停执业期间开展诊疗活动后,未正确履行职责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黄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都江堰市公安局原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小强因未及时督促办案辅警按规定退还扣押车辆被问责问题。2015年10月,因案侦需要,禁毒大队原辅警张学昌(已辞职)将涉嫌贩卖毒品的罗某某及其车辆(捷达小轿车,后经查明不属于涉案财物)带至原翠月湖派出所,但未及时报告车辆扣押情况,也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交接、开具扣押手续,该车直至2020年1月未作任何处理,也未按照相关规定退还给罗某某本人,导致车辆损毁。时任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小强在办案过程中指导、监督不力。2020年7月,李小强被责令向都江堰市公安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已主动赔偿群众财产损失。

(成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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