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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达州市纪委监委 发表于:2020年05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502 【打印】

      4月30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一、市林业局副县级干部江文相违规收受下属单位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江文相在担任原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时任主任廖某某所送礼金共计1万元。江文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达川区文物管理所支部书记、所长潘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18年2月春节期间,达川区文物管理所多次编造出差,报销差旅费共计2.79万元,其中2.1万元用于该所7名在职职工发放3000元/人的春节福利奖金,潘洁本人领取3000元。2018年4月至12月,达川区文物管理所虚报下乡天数,违规发放下乡补助1.05万元,潘洁本人领取1995元。潘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开江县卫计局原党委委员张尚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上半年,四川省达州市金卫卫生虫害服务中心原法人代表张某某到开江县开展除“四害”业务时,送给张尚宇两只金黄色“劳力士”仿制品腕表(价值共计6000元)。张尚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物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查自省自戒,以实际行动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对负责财务、公车管理、接待等工作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每年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三公”经费报销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紧盯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再深化,为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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