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江:9名曾受处分干部再获任用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表于:2019年05月25日 文章点击数:2906 【打印】
“拿到处分决定那一刻,我的内心就像被冰冻住了一样。”四川省开江县讲治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邓先林曾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和违反廉洁纪律,2013年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职处分。据邓先林回忆,被处分后,心里始终有一道迈不过的坎,害怕会被组织放弃和领导同事的区别对待,因此做什么事都畏畏缩缩。
受处分干部思想包袱重,不仅不敢大胆做事,连日常工作都束手束脚,像邓先林这样的情况在开江县并非个例。为此,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和关爱回访工作中,按照“分级处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因人施教、分类施策,“一对一”帮带回访,用真心真情帮助受处分干部走出心理阴影期。
帮带回访采取登门恳谈、个别座谈、电话访谈等形式,根据受处分干部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等,分别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及时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个人表现、组织反馈、群众评价等情况,并为每个人建立回访教育台账。同时,明确处分影响期满后,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为他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通过经常性的交心谈心和帮带回访,邓先林的思想疙瘩彻底解开了。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他主动请缨到该县最偏远的贫困山村——梅家乡蚂蟥沟村担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在任期间,他协助实施“亮化”工程,解决了近70余户200余村民夜间行走及收割农作物的照明问题;考察地质气候,发展药材种植,带动100余户困难群众实现年增收4000元;建设扶贫车间,发展村集体经济,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2017年邓先林被评为“优秀第一书记”,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纪律处分不是目的,受处分者因此一蹶不振更不是‘治病救人’初衷,只有不抛弃不放弃,严管厚爱相结合,帮助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信心继续出发才是执纪之道。”据开江县纪委书记王新亭介绍,2018年以来,该县已重新提拔任用9名曾受处分干部。(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