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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典型案例分析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于:2019年05月07日 文章点击数:3877 【打印】

4月2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浈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兼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这里的“徇私舞弊”,主要是指为了私利而用欺骗、包庇等方式从事违法的行为;“滥用职权”,主要是指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各级纪委监委一年多来查处了不少相关案例,具体来看,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在某些特定行业、领域较为多发,涉及各类身份的公职人员。

执法、司法领域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些执法、司法领域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十分恶劣。

3月1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宣布,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胜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在李胜桥的问题中,有一条特别醒目:“利用其黄陂区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为罪犯假释违规提供帮助,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

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区分局金瑞镇派出所原所长李德华,在查办该镇某赌博案件中也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问题。在未将案情录入信息数据平台进行受理案件登记的情况下,李德华自行传唤多名涉案人员接受询问调查,并对涉案款物进行了扣押。在有关涉案人员向他多次说情后,李德华未经上级同意,以案件证据欠缺、办案人员不足为由,私下将涉案人员全部放走。同时,他还违反有关规定,单独接触涉案人员,私自决定并退回了所有涉案款物。

与黑恶势力勾结,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充当“保护伞”

一些监管部门、执法司法部门的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相勾结,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4月8日,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荆义章涉黑案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其中就有市公安系统党员干部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为涉黑犯罪分子变更强制措施的舞弊行为。无独有偶,去年山西省查处了一起政法系统腐败窝案:全省监狱系统、检察院、法院的多名公职人员,联起手来为黑恶势力头目减刑提供帮助,比如弄虚作假给予服刑人员奖励积分、伪造减刑证明材料、督促办理减刑案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福建省大田县此前查处了一起比较“特别”的滥用职权案——借调看守所的医生沦为涉黑涉恶嫌犯的“信使”。某乡镇卫生院医生方述坚被借调至大田县看守所,从事日常巡诊、收押体检等警务辅助工作。其间,他结识了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林某某。林某某的女婿陈某某结识方述坚后,给他赠送高档香烟,希望他对林某某加以“照顾”。之后,陈某某多次找到方述坚,以打探病情为由了解林某某案件侦办进展,并送上购物卡等财物。于是,方述坚利用巡诊、协助监管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多次单独提押林某某进行“治疗”,而后多次擅自为林某某传递涉及案件信息和以逃避刑事处罚为目的串供内容等,导致林某某的案件侦办迟迟无法取得新的进展。大田县纪委监委认为,方述坚虽然属于看守所的借调人员,但他从事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巡诊、协助监管的工作,其行为属于滥用职权,应当予以立案监察调查。2018年11月2日,方述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捞取好处

在扶贫政策落实、惠农资金发放过程中,一些“蝇贪”认为直接贪污挪用太惹眼,他们更喜欢采取弄虚作假、包装骗取等隐蔽手段来捞取好处。

在去年底查处的浙江省兰溪市残联腐败案中,兰溪市残联原理事长鲍桂林和办公室主任高瑞浓在残疾人扶贫基地申报、审核、复核等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除了在申报材料上帮助对方出主意,还亲自帮助其填写部分不符合事实的申报内容,以便通过审核。两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经济发展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董涛利用职务便利,在养殖用海规范整治过程中,与养殖户相互勾结徇私舞弊,使养殖户虚报的养殖海区顺利通过测绘验收,骗取财政补偿资金283.05万元。

四川省中江县集凤镇高屋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光太,滥用职权虚报冒领补助款的方式可谓“花样百出”:通过虚报5户种植户芍药受损面积,获取保险赔偿款共计5.65万元,其中1.44万元据为己有;伪造资料以17户村民的名义虚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以奖代补”项目面积,骗取补助款1.92万元,其中1.18万元据为己有;在低保审定中违规操作,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低保,套取低保资金7.26万余元。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可能成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主角

一些事业单位看似“清水衙门”,实际上也有腐败风险,“有私可徇”。北京市东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涉及3800名考生的舞弊案:在9次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原工作人员肖一南利用其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职务便利,采取异地登录进行确认等方式,违规将3800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并多次收受好处费。

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类型案件中,还不乏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他们有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有的利用手中权力获取牟利机会,啃食国家资财。2018年8月被双开的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宗孝,在收购非国有资产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财产蒙受重大损失。

事实上,无论哪个领域、哪个部门,只要有公权力存在,就有滥用的风险,就有玩猫腻、搞作弊的空间。必须扎紧约束公权力的制度笼子,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

编辑人员: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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