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新修《条例》无异于党员干部修身律己的“护身符”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表于:2018年11月06日 文章点击数:3730 【打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施行,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新时代党中央驰而不息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它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条例》紧扣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与时俱进,把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升华为制度,竖起了解决党内消极腐败问题特别是新出现消极腐败现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它是党员行为的标准——《条例》对六项纪律逐一进行修订完善,使纪律“刻度”更加精准,让党员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为干部立身做人、为官用权提供了更加有效的“防火墙”。它是干部清廉自守的戒尺——《条例》增加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等的处理规定,不仅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提供了“指航灯”,而且从道德层面提供了“导航仪”。它是群众监督的镜鉴——《条例》新增的处分规定不仅是每名党员干部自我反省的“显微镜”,更为群众监督党员干部提供了“放大镜”,只要对照《条例》,就能清楚知道党员干部是不是违纪了、违反了什么纪律,从而有助于实现对党员干部的精准监督。
(甘肃省金昌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常守远)
从四方面激活乡镇“末梢监督”力量
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是监督的“末梢神经”,其执纪监督水平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质量,关系到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激活乡镇“末梢监督”力量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以深化“三转”提实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三转”充实了新内容,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围绕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抓好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素养、增强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以规范建设促提升,通过交叉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对执纪审查卷宗、纪检监察档案、信访受理台账等进行规范,通过立标杆、明标准、严要求,抓好四室(办公室、谈话室、档案室和纪委委员工作室)标准化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三是以谈话制度增了解,建立分级谈话制度,通过定期谈心、日常谈话、提醒谈话以及回访谈话等方式,充分融入基层干部队伍,全面了解乡村政治生态。四是以激励机制推发展,从规范化水平、案件办理数量及质量、基层政治生态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变相马为赛马,不断激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
(江西省新余市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徐鸿)
加强社区“三资”管理是维护民利的重要举措
城市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使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使社区“三资”利用合理、管理规范、收支有序,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内容。目前,一些城市社区“三资”管理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收益管理不规范、账务公开不到位、资产账实不相符等问题,管理混乱、矛盾丛生。
加强城市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需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一是摸清底数控源头。充分发挥各社区廉勤监督员“探头”作用,对各社区现有“三资”台账进行交叉摸排,建立明晰的“三资”动态管理档案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制度重防范。健全“三资”监管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同时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听证制度,确保社区居民和廉勤委对涉及集体“三资”重大决策事项的事前监督。同时,结合近年来社区干部在“三资”管理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以案施教、以案释纪、以案明理、以案促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规范程序把关口。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重点严把“三资”收支票据关、“三资”账户设置关、事务程序关、资产处置关,防止出现擅自决策、私设账户、违规开支等现象。四是运用科技严监督。全面推广“透明三资”监管大数据平台,对集体“三资”进行电算化管理、信息化处理、网络化监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