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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根海严重违纪被“双开”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6月07日 文章点击数:3627 【打印】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纪委获悉,池州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根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池州学院原党委书记何根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何根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巡视监督和组织审查,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公车私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默许、纵容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授意、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列会议费支出调减招待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何根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观念淡漠,受贪欲驱使,为亲情所累,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是发生在高校系统的一起典型案件,对所在单位政治生态造成严重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根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责令其辞去池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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