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9起问题:电子科大党委书记王志强被处分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2月28日 文章点击数:5279 【打印】
12月27日,省纪委对外发布: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中央和省委的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现通报9起典型问题。
1.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王志强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等问题
王志强在担任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期间,多次组织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和违规会议用餐,并对学校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违纪款已全部退缴。王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信访局副巡视员王渝春违规接受下级单位安排到景区旅游和收受土特产等问题
2015年10月,王渝春带队到甘孜(微博)州理塘县开展精准扶贫类信访案件专题督查,其间违规接受下级单位安排到稻城亚丁景区旅游,收受土特产,并与下属及陪同的下级单位负责人打麻将。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小金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唐平海违规操办其子婚宴等问题
2015年1月,唐平海借其长子结婚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967万元。同时,唐平海在担任小金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三次收受建筑承建商王某现金共计61万元;违纪款已全部退缴。阿坝州(微博)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旺苍县档案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林登祥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
林登祥在担任县档案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6.58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违规发放加班补助3.521万元,且个人领取0.3406万元。违纪款已全部退缴。旺苍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阆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许永波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
2015年5月,许永波先后在成都、阆中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单位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万元。违纪款已全部退缴。许永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阆中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稻城县卫计局原局长王文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6年1月,王文才到康定参加全州卫生扶贫会后,在未经县领导同意和未履行公务用车手续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公车外出,并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出差补助和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共计2703元。违纪款已全部退缴。稻城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7.巴中市巴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以工代赈办主任李章国违规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5年10月,李章国带队检查巴州区鼎山镇3个贫困村2014年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其间违规接受贫困村支部书记宴请,饮用茅台酒,收受软中华香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违纪款已全部退还。巴州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罗江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邓雷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6年春节前,罗江县民政局工会安排办公室负责购买春节、元宵节物资发给职工。邓雷擅自决定将购买物资变为购买购物卡发给职工,先后3次买购物卡78张,价值2.47万元。县民政局党组、纪检组、工会发现问题后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纪款已全部退缴。罗江县民政局给予邓雷行政警告处分。罗江县纪委给予县民政局局长刘远洋、时任纪检组组长王琼华、工会主席李美川诫勉谈话处理。
9.米易县麻陇乡照壁村村文书蔡强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6年2月,蔡强对党组织的劝阻置之不理,执意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41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违纪款已全部退还。米易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