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子孙的不是重楼大院,而是勤善淳德的家风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表于:2017年04月18日 文章点击数:2873 【打印】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七十三岁的卫承芳病逝于南京留都内阁吏部尚书任上,因家无积蓄,归葬之日,其子孙不得不变卖田宅办理丧事。朝廷赐太子太保,追封为“清敏公”。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朝廷为表彰卫承芳,在达州州署前赐建牌坊,内额题“一代醇儒”四个大字,清嘉庆丁卯年(1807年)修缮时在外额题“三朝元老”。
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良臣:
一代醇儒坊历经久远岁月虽已不在了,但据《嘉庆达县志》记载,“一代醇儒”四字由万历亲笔御书,以扬厉卫承芳的“清忠正直”。“清忠正直”也是卫氏淇竹家风的核心要义,惕励后世子孙做人要正直,做事要务实,做官要清廉。
卫承芳为官四十余载,留给后人的既无重楼大院,亦无万贯家产,但清忠正直、勤善醇德的淇竹家风却代代相传,为后世子孙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卫氏后裔清名流芳者,代不乏人。卫承芳四世孙卫如璠、五世孙卫鹏羽“克承清白之风”,为人方正,为官清廉,嘉庆盛赞其“禔躬淳厚,垂训端严”“清白之芳声,泽留后世”;八世孙卫荣藻任陕西佛坪厅巡检时,逢天灾肆虐,力排众难,为民请命,救活众多饥民。
卫承芳第十三代嫡孙 卫之祥:
淇竹家风世代相传,卫氏子孙都以清忠正直、勤善醇德为立身做人之本,既以此律己,更以此训教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