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检查 坚决纠“四风”树新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十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 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监督工作,近期,校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组建监督检查组到校办、计财处、博大公司等职能部门和校办企业对学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详细了解五一以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情况,及时指出发现的如公务用车情况还未同步使用大数据平台管理等问题,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纠正,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学校财经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严格把关公务接待费用审核报销关口,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以报销。依托大数据平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依纪依规严把公务用车、租车情况的报备、审核关,防止公车私用、巧立名目借用公车、租车等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加强对财经纪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培训、宣传力度,引导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及在校教职员工养成良好的纪律规矩意识和工作作风,无论是公务用车还是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等都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

三是挺纪在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公务用车情况等涉及财政资金的活动进行监督,严格把关,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