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规矩是党员干部一种能力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历史和成长经验表明,一个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无论规模发展到多大,也会在虫蛀中失去活力和生命力。党员干部的身份决定了,其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故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的敬畏理应被提上重要议程。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要想捍卫党纪法规的尊严,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在心理层面建立起敬畏意识,对党纪法规的敬畏。只有真心敬畏,才能够在行为中务实践行,才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够善始善终,慎独行之。在党员干部心中树立底线思维和敬畏心态,需要构建一种“不能”“不敢”的风气,不能践踏、不敢践踏党纪法规的尊严。有效手段就是严惩违反者,以高压态势打击腐败分子,无论位子多高、背景多深,在党纪法规面前都应一视同仁。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党纪法规执行无软肋,底线思维深入人心,以高标准、零容忍的态度培育全体党员干部的敬畏心态,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廉洁为公、坦荡为官,为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而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树立一种敬畏心态显然已成为党员干部提升自我与服务社会的一种能力,要想有效培育和强化党员干部的这种敬畏规矩能力,需要外部机制和内生动力的有机结合。一方面,相关的党纪法规要不断完善和修正,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化和详细化,同时要严格执行,无论是谁,在党纪法规面前都要受其约束。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有自我加压和动力意识,要深知自我职务的社会影响力,要主动遵守相关的纪律规矩和法律,自觉成为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