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虎患”,党规党纪是利器也是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多少“老虎”落马了,都是谁?
在不借助报刊资料或网络搜索工具的情况下,即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回答正确”。因为,打“虎”的统计数据过不多久就会更新,这就像网站上的“滚动新闻”栏目一样,不时时刻刻盯紧它的话,就会错过“最新消息”。至于能把落马“老虎”的职务、名字说全的,那更是凤毛麟角了,原因也很简单——人太多,记不住。
仅仅数年前还难以想象的这一幕,一方面彰显了十八届党中央反腐决心之坚、力度之大,另一方面也映射了“虎害”之猛、“虎患”之烈。
养虎遗患,代价巨大,教训不可谓不沉重。纵观大量案例可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固然有其个体内因,但作为“免疫系统”重要一环的制度失灵已然成为不可低估的外因。“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也因此,在打“虎”火力全开的同时,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为重心的防“虎”工程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我们党是执政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强调“四个必须”、提出“八条规范”,确立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划出党员的行为底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选对人、用好人的标准;巡视工作条例是对党章确定的巡视规则的遵循和具体化,是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制度化;问责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此外,已定于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进程中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制度笼子。
不过,要想防止“虎患”,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果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利器生威、笼子管用,就要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增强制度执行力,既体现在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也体现在制度执行不打折扣,杀死“细节中的魔鬼”,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